持有因公港澳通行证的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在有效期内的因公港澳通行证原件
2. 任务批件原件一份
3. 证审批号
4. 邀请信复印件(英文邀请函必须有中文翻译件,中文邀请信不必翻译成英文)
未办理过因公港澳通行证或原来的因公港澳通行证已过期的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1. 身份证正面(相片页)复印件一份(部队人员需提供军官证复印件一份)
2. 背景为白色的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
3. 任务批件原件一份
4. 证审批号
5. 邀请信复印件(英文邀请函必须有中文翻译件,中文邀请信不必翻译成英文)
特别提醒:请您一定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通行证,如有丢失补办程序非常复杂(补办程序:本人书面检查、单位书面检查、当地派出所证明、登报声明、旧的通行证号码、交纳13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