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江歌案庭审进入第二天,江歌母亲将首次在法庭发声,回答多方提问,同时警方会继续提供证据和陈述,涉及陈世峰事发前后24小时的行进路线、公交路线、电话路线和作案工具等。一起和出国留学网小编了解下。
12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9时),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害案在东京开始审理。本次庭审和宣判将用时七日,即12月11日-15日、12月18日,12月20日宣判。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留学生江歌在其位于日本的公寓门前遇害,嫌疑人是其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
陈世峰于2016年11月24日以涉嫌杀人罪被逮捕后,始终保持沉默,次年1月19日才承认杀人事实,至今未承认蓄意携带凶器。该案一个焦点在于,能否证明陈世峰蓄意杀人。
12月10日,江歌案开庭前一天,江歌母亲江秋莲在东京台东区立浅草公会堂召开记者见面会。对于判决结果,江秋莲表示,“我到目前为止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为了在这次庭审中判陈世峰死刑。”江秋莲还表示,在日本的刑事案件结束后会对陈世峰提起民事诉讼。
11日7时许,开庭前夕,江歌母亲江秋莲前往女儿生前公寓进行祭拜。
陈世峰否认故意杀人
日本检方指控陈世峰是故意杀人罪,是事先预谋杀人。检方给出指控要点,陈世峰在犯案过程中行为恶劣,受害人江歌身中10刀。其次陈世峰杀机强烈,具有计划性,造成结果十分严重,江歌不幸被杀害。杀人过程,陈世峰方面律师否认检方杀人质控。
陈世峰律师指出,检方提出陈世峰当天特意带了换洗衣服,在江歌杀害之后换衣服逃离现场,律师方面反驳,陈世峰并不是为了杀人后换衣服,而是因为要在陈世峰家附近洗衣服,由于日语不好没有找到洗衣店就直接去江歌家。
陈世峰律师提出几点证明,陈世峰当天是没有杀意的。首先陈世峰当天并没有戴眼镜,陈世峰本人平时是戴眼镜的。其次当天么没有携带交通卡也没有带钱包,是用零钱买的车票。在检方报告中刀具是陈世峰所属大东大学研究室。陈世峰律师称研究室只发现水果刀袋子,但没有证据证明是陈世峰带来了刀具。
根据上午庭审,陈世峰方面律师的陈述和陈世峰现场描述当晚刘鑫先进入江歌家门,陈世峰从三楼下到二楼找江歌。当时江歌已经把门开了一半。陈世峰用手拍了江歌肩膀两下,希望江歌出来。在家门内的刘鑫在里面似乎注意到一些情况,于是说 “三叔,怎么了”。刘鑫将水果刀递给了江歌,江歌见到陈世峰带着口罩穿着戴帽子的衣服比较害怕,江歌在拿到水果刀后与陈世峰发生了争执,在与江歌夺刀的过程中刺到了左颈动脉,造成失血过多。陈世峰方面描述,陈世峰见到江歌倒地后,他很害怕不想给自己父母带来经济负担只能选择彻底杀死江歌,向江歌又刺了九刀。陈世峰承认这个时候他是存在杀意。
控辩双方激辩凶器来源
面对检方的指控,被告人陈世峰只承认对刘鑫的恐吓罪,不承认对江歌的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辩护律师称,凶器是一把水果刀,案发时由刘鑫递给江歌,被告人与江歌在夺刀争执的过程中误伤江歌,致其死亡。期间,江歌多次用手肘按门铃,但在屋里的刘鑫始终没有开门。
辩方律师还提到,根据报警通话记录,刘鑫在2016年11月3日00:16报警时,用中文喊了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检方认为,本案的争议点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陈世峰去江歌家的理由。检方认为被告为杀刘鑫去江歌家;辩方称被告人是特意去找江歌,希望江歌帮忙撮合自己与刘鑫复合。
二是刀是谁的,被告人是否在首次袭击时已经有了杀意。
检方认为本案应该关注六个方面:
第一,陈世峰回家时换掉了出门时穿的衣服。
第二,陈世峰去江歌家时,没有在自家所在的高岛平地铁站上车,而是走了两站路才上车,而且没有用交通卡,买了单次票。(如果使用交通卡,会留下移动记录。检方在下午庭审提供的证据中,有一份陈世峰从2016年10月12日到11月5日的交通卡移动记录。编者注)
第三,警方在陈世峰大学研究室里发现了刀具套。
第四,被告人到江歌家后在三楼埋伏等待。
第五,江歌与被告人脸上、脖子上的各处损伤。
第六,江歌和被告人衣物上的损伤痕迹。
对于最终量刑,检方认为主要依据五点:第一,犯罪方式的恶劣性;第二,被告人杀人意愿的强烈程度;第三,是否有计划性、有准备;第四,结果的严重性;第五,杀人动机。
刘鑫将以视频方式作证
庭审结束前,检方称明日(12日)江秋莲将出庭作证,13日下午刘鑫将作为证人以实时视频方式接受问询。
11日上午庭审结束后,微博认证信息为“刘鑫法律顾问”、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于洋表示,“陈世峰已经杀害了一个女孩子,现在还想让另一个女孩子来背锅,可悲!我相信我当事人。”
下午于洋对记者表示称:“对于陈世峰的辩护律师的思路策略我不予置评,作为同行也不好评价,因为刘鑫还未正式出庭,我不方便多说。只希望媒体做尊重事实的报道,不要随意左右舆论。”
于洋称,刘鑫一定会出庭,但她不会直接露面,而是通过视频或者在其他房间参与。“她从来也没说过拒绝出庭。”于洋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是她建议刘鑫这么做,“她抑郁症很严重,我怕她崩溃。”
据于洋透露,刘鑫此次孤身一人在日本,没有家人陪同。目前她的情绪并不稳定,在询问案情的过程中几度情绪崩溃。“我托了日本的朋友,一旦她崩溃,就去陪她。”
陈世峰会被判死刑吗?
赴东京地方法院庭审现场特约记者蒋丰:如果杀害了两个人,他大概会判刑12年左右,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些前提,比如手段极其凶残,非常恶劣,非常残酷,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就相对增大了。也就说,按照中国的法律,杀人者偿命,如果杀死一个人,凶手也要判处死刑,这样的法律在日本是没有的,或者说相对执行起来比较宽松的。
另外一点,一个人被判处死刑之后,他并不是立即就执行的,在等待执行阶段是非常漫长的,有的漫长到30年,有的漫长到这个人一直在监狱里面,在拘留所里死去,最后也没有被执行死刑,处以一种自然死的状态。这也是日本法律的一种现状。
江歌案时间线:
2015年10月,日本某语言学校,刘鑫搬进江歌寝室,两个人初次见面成为室友。
2016年4月,刘鑫入读日本大东文化大学院,与陈世峰成为恋人。
8月25日,刘鑫和陈世峰分手。
9月2日,江歌和刘鑫合租到一起。
11月2日下午,陈世峰来到江歌公寓找刘鑫复合,刘鑫独自在家。江歌回来后与陈世峰发生口角。
11月2日晚上,陈世峰尾随刘鑫至打工地点,刘鑫下班后请求江歌等她结伴回家。
11月2日22点多,江歌和江秋莲微信通话,23点08分挂断。
11月3日零点22分,江歌在公寓门前被陈世峰杀害。
11月3日17点,中国驻日大使馆打来电话表示江歌遇害。晚上,江秋莲从刘鑫那确认了噩耗。
11月4日凌晨三点,江秋莲发布微博,请求在日留学生督促警方破案。
11月4日晚,江秋莲抵达日本。
11月5日9点33分,江秋莲发微博:我是江歌的妈妈,我现在在东京警察署,昨晚见到江歌遗体,我怀疑凶手是刘鑫的前男友,请同胞们帮忙讨回公道。
11月7日,陈世峰被警方以恐吓罪逮捕。
11月9日,刘鑫第一次对江秋莲讲述案发情况,认为是陈世峰杀的。
11月10日,刘鑫向江秋莲表示,陈世峰曾来公寓骚扰。
11月11-12日,江歌追悼会在日本举行。
11月19日,江秋莲带着江歌骨灰回国。
11月24日,日本警方最终以杀人罪对陈世峰发布逮捕令。
12月14日,陈世峰以杀人罪被正式起诉。
2017年8月14日,江秋莲在国内发起签名活动,请求判决凶手死刑。6天内,24万网友在线支持。
11月4日,江秋莲再次前往日本,征集签名要求判陈世峰死刑。
12月11日,江歌案于东京公开审判。